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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12春季教材计划与征订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8   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2012春季教材计划与征订通知

2011年10月28日 09:12:24

各学院: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新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与国家级精品教材;

       (2)鼓励选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3)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双语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

    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掌握上述教材以外其它教材的选用,对于有国家级教材而未选用的,各学院要写出书面申请,提交拟用教材报教务处审核。

    2、教材计划要求

     请认真查阅《2012年春季教材目录》,选用的教材必须经过教研室审核,并经教学主任或教学院长确认后,才能将开设课程所用教材、讲义计划信息列入到学分制系统。要求信息数据完整,必须要有课程名称、征订代号、书号(ISBN)、教材名称、出版社、著译者、估定价及备注信息(国家级规划、优秀、获奖、面向21世纪、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以及自编教材等信息)。对于本学期所开课程已征订过的教材,务必在“教材名称”栏中标注“已经征订”,以免重复征订。

    3、教材征订安排

    教师用书:在学分制选课系统中进行教师用书的征订(教学任务安排|增加教学班|填写教材教师数量)。各教学单位根据本专业教师任课情况征订教师用书,要求同一教师三年内开出同一课程并使用同一教材的不予以征订教师用书。

    学生用书:学分制系统默认将必修课教材按照每生一册(套)自动带入,但是学生有权取消征订,撤订学生原则上不能再补订该教材(必修课要求学生上课必须人手一册教材);对于选修课教材,学生必须选订(选中“征订教材”按钮),才能进行征订。对于不能如期用学分制系统或不用学分制系统选课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征订教材。凡通过系统确认选订的教材,无正当理由(退课、退学、休学),不得退、换教材。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务必于教学任务安排(11月4日)结束前将本学院教材计划列入学分制选课系统(可以在系统中的教学计划|查询统计|查看教学任务教材随时查看)。在学生定选课程后(12月23日)一周内,核对检查本单位教师、学生征订教材数据,确保教材征订数据无遗漏、无重复征订。

    为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服务,我们随后会进行一系列的调研活动,希望大家配合,并热切欢迎各位老师、同学通过电话、信箱提出各种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将不胜感激!

 

 

教  务  处

                                            2011年10月27日